冬季攻势再添新“果”,彰武县局打掉赌资百万赌博窝点!-c7娱乐游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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冬季攻势再添新“果”,彰武县局打掉赌资百万赌博窝点!

日期: 2024-01-25 浏览量:337 来源:彰武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:何丹 文字大小:

岁末将至,正是家家户户团聚之时,娱乐方式有千万种,但是赌博却万万沾染不得。近日,阜新警方破获一起开设赌场案,打掉一农村赌博窝点,抓获犯罪嫌疑人10余名,涉赌资百万余元!。

案件回顾

前不久,彰武县局城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,有人在彰武县兴隆堡镇某村的一处院落内参与聚众赌博,参赌人员众多,涉赌金额巨大。线索上报后,彰武县公安局立即安排治安大队联合城南派出所成立专案组,迅速开展侦查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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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查,嫌疑人张某海为牟取非法利益,在兴隆堡乡某村自家狗场院内开设赌场,参赌人员用扑克牌“推三张”的方式进行赌博,赌局每把下注至少100元,上不封顶。同时,嫌疑人张某海雇佣张某博、吴某等人通过微信转账形式为参赌人员兑换现金参赌,嫌疑人张某龙在赌局上为其抽红获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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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查发现,这个窝点涉赌资金已累计百万余元,涉赌人员达到10余人。经过不懈努力,专案组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龙、吴某及涉赌人员5人,其余涉赌人员陆续主动投案。

目前,以张某海为首的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10余名参赌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行政处罚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普法小课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七十条:以营利为目的,为赌博提供条件的,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零三条: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开设赌场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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