冬季取暖勿忘消防安全
11月16日12时许,山东济宁市中区公安分局运河派出所接到辖区一旅社报警,称其屋顶着火、发生火灾。接警后,该所李耕所长迅速组织警力赶到现场,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先期灭火措施,切断电源,并爬上屋顶使用灭火器灭火。经过十余分钟紧张扑救,将明火扑灭。由于发现及时,采取措施果断得力,火灾并未造成人员伤亡。
经调查,此次火灾明火是该旅社自备取暖锅炉在生火过程中,使用新型生物燃料(有麦秆、玉米秆等压缩处理做成),燃烧后经从烟囱中抽出,带有部分火星,引燃旅社房顶堆放的可燃性杂物所致。入冬以来,该旅社使用的这种新型替代煤的生物燃料,由于其质量轻,燃烧时间长,未烧尽的燃料极易从烟囱中抽出,引燃其他物品。事故发生后,该所又及时组织民警,对辖区其它自备取暖锅炉的单位逐一进行认真排查,督导清除房顶堆放的易燃物,清除存在的消防隐患,确保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为此,警方提醒使用自备锅炉的用户,在房顶烟囱周围勿放易燃性杂物,以免引起火灾。
责任编辑:李 忠 李淑莉
信息来源:365安全防范网